张会贞 中级会计师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具体计算公式为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x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人-累计免税收人-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计算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1)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2)专项扣除项目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按照个人实际承担的金额扣除。
(3)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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