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缴纳增值税的时候是有一定抵扣期限的,其实代扣代缴增值税也是有一定的纳税期限规定的。那么代扣代缴增值税的纳税期限是什么时候呢?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小编已经在下文中把具体的内容为大家整理好了,大家来跟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具体内容吧!
企业缴纳增值税的时候是有一定抵扣期限的,其实代扣代缴增值税也是有一定的纳税期限规定的。那么代扣代缴增值税的纳税期限是什么时候呢?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小编已经在下文中把具体的内容为大家整理好了,大家来跟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具体内容吧!
代扣代缴增值税,有代扣时限,也有代缴时限。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
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代扣增值税的时间,为增值税应税业务发生的时间。
根据(财税〔2011〕111号)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
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二)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因此,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应依照上述规定确定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并按照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代扣代缴增值税。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从境内取得的销售额应缴纳的增值税,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应税销售额时从支付的款项中代扣代缴。
(一)扣缴义务人每次解缴税款,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代扣代缴税款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1。报送《增值税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附应税服务接受方明细;
2。《票款结报单》、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及《税收票款结报手册》;
3。扣缴事项的书面说明、应税服务合同,有代理人的还需提供代理合同。
(二) 扣缴义务人应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款结报手续。
主管税务机关对应《增值税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应税服务接受方明细分别开具税收缴款凭证。
(三)境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服务从境内取得应税销售额,需要申请享受免税的按《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减免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青岛国税公告2013年第8号)的规定办理。
(四)境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服务从境内取得应税销售额,需要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免税待遇的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增值税差额征收的涉税实务处理汇总资料包,内部资料,先到先得!!
延伸阅读:
上一篇: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抵税呢
下一篇:对外支付代扣代缴增值税是什么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