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学习契税时,首先应当知道,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土地、房屋产权权属承受人,即在发生房屋买卖、转让、赠与、土地转让等时,产权承受人需要向税务部门缴纳契税,那么契税法律制度中税率是怎么规定的?关于这个问题,今天小编已经在文章中做了解答,有兴趣的朋友,快来一起看下文吧!
我们在学习契税时,首先应当知道,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土地、房屋产权权属承受人,即在发生房屋买卖、转让、赠与、土地转让等时,产权承受人需要向税务部门缴纳契税,那么契税法律制度中税率是怎么规定的?关于这个问题,今天小编已经在文章中做了解答,有兴趣的朋友,快来一起看下文吧!
契税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
契税,是指对契约征收的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契税中所涉及的契约,包括土地使用权转移,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房屋所有权转移,应该称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如房屋买卖、赠送、交换等。除了买卖、赠送、交换外,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式还有很多种。
契税税率为3%—5%。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境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税收行政管辖范围内。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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