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由古至今历史悠久,契税实质上可以视作政府向房屋、土地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规费,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产权承受人的房屋、土地财产权,在实际纳税申报中,每一种税都有其法律依据,那么契税法律制度是什么?具体的内容快来跟小编一起看下文吧!
契税由古至今历史悠久,契税实质上可以视作政府向房屋、土地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规费,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产权承受人的房屋、土地财产权,在实际纳税申报中,每一种税都有其法律依据,那么契税法律制度是什么?具体的内容快来跟小编一起看下文吧!
契税是指在不动产(包括土地和房屋)权属发生转移变动时,税务机关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契税一般由政府向新业主即产权承受人征收,主要是为了保障不动产产权所有人的权益,带有一定的规费性质。
契税的纳税人是产权承受人,产权承受人在购买房屋,或者接受转让、赠与、交换等方式取得房屋、土地所有权时,应当按照规定一次性缴纳契税。
契税纳税人采用比例税率计算缴纳契税,其税率一般为3%--5%。
1、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
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
第十五条 本条例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1950年4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的《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条例所称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第三条 条例所称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第四条 条例所称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条例所称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前财政部关于契税的各项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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