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行业有关个税的实操处理是会计人员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知识内容,其中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知识点是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税务内容,并且也是需要会计人员工作的过程中全面进行实操处理的知识内容,于是小编今天就为大家总结了有关缴纳个人所得税标准的知识内容。
在会计行业有关个税的实操处理是会计人员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知识内容,其中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知识点是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税务内容,并且也是需要会计人员工作的过程中全面进行实操处理的知识内容,于是小编今天就为大家总结了有关缴纳个人所得税标准的知识内容。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小编今天就为大家总结这么多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标准的知识内容了,各位会计人员如果还想掌握更多全面税务实操处理的知识内容,可以关注咨询我们,掌握更多实操处理的课程内容,不断在会计行业学习更多实操知识内容,也能在会计行业取得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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