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的实操处理是会计人员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全面进行实操处理的,其中有关个税扣除的相关知识内容是各位会计工作的过程中不断进行掌握的,所以为了大家能够更加全面的掌握实操处理的知识内容,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了有关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内容的知识内容。
税务的实操处理是会计人员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全面进行实操处理的,其中有关个税扣除的相关知识内容是各位会计工作的过程中不断进行掌握的,所以为了大家能够更加全面的掌握实操处理的知识内容,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了有关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内容的知识内容。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参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到第七章内容:
第二章 子女教育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七条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第三章 继续教育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由于文章的篇幅内容有限,因此小编今天就主要为各位会计人员总结这么多有关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内容的知识点了,各位会计人员如果想只要在工作的时候更加全面的掌握实操处理的知识内容,可以咨询关注我们,不断在会计行业取得更好的发展,学习实操知识内容。
上一篇:个人所得税的几个避税方法
下一篇: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是什么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