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岗位中有很多职位,这些岗位各司其职,但又互相监督来处理企业的经济业务,其中出纳主要是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的,那在处理某项经济业务时的经办人可不可以是出纳当任,这是当任是不可以的,因为我们要明确企业工作内容要分离,以免出现财务问题。详细的请看出纳员和经手人能否是同一个人来学习。
出纳岗位责任制有说明,岗位要分离,所以,出纳最好不要签经办人。如果签了就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各企业内部管理有符合相关准则;
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算制度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支付,对于需要开支的重大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人员和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
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能任意挪用现金。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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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上文对出纳员和经手人能否是同一个人的讲解,对这个知识了解的是不是更加全面了,希望这篇文章会更好的帮助大家在工作中处理知识的内容,还有什么问题的就领取文中的卡片来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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