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办理现金收支、银行结算、支票、汇票结算、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的工作,月底年底配合财务部进行资金盘点。这些工作中是不包括对会计档案保管工作的,若出纳兼任此内容就不符合相关规定,可能会造成财务舞弊的情况,具体的我们来下文进行出纳是否能兼任会计档案保管的了解。
出纳不可以兼任会计档案保管。
《会计法》的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相关稽核制度。从事出纳人员不可以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二条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是不可以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登记方面的工作。
出纳与会计是两个不相容的职务,出纳兼任会计档案保管可能会出现出纳篡改了会计资料,发生财务舞弊行为。
不相容职务
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它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使得单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
相信看完文章后的小伙伴,都已经了解出纳是否能兼任会计档案保管了吧,这个根据会计法是不可以的,具体原因都在上文说明了,没有问题的可领取文中的卡片学习更多出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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