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税法,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划分了“综合所得”的概念中,同时也觉少了两个个税的税目,较之于之前的税法有着巨大的改变,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合并纳税的解析,希望可以帮助到你们。
最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税法,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划分了“综合所得”的概念中,同时也觉少了两个个税的税目,较之于之前的税法有着巨大的改变,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合并纳税的解析,希望可以帮助到你们。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引入了"综合所得"概念,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计税。这与之前税法分别计税相比,有了巨大改变。
新修订的个税共有9个税目,较修订前减少了两个,减少的税目一个是"其他所得",再一个是原"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与"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合并为一个税目"经营所得"。合并后的9个税目分别是:(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这九个税目中的前4项统称为"综合所得"。
个税修订后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种形式的收入,是需要综合计算缴纳税款,而修订之前是分项目逐项去计算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以每一纳税年度的这四项的收入额合计,即"综合所得"(如果只取得一项工资、薪金收入则综合所得就等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同时,为鼓励创作,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再减按70%计算。
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公告》显示,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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