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小规模企业在进行采购的任务时是交给企业的出纳去完成的.因此有很多小规模纳税人的财务人员对于购买商品这个类型的财务知识了解的不够透彻.没关系,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于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商品的会计分录怎么做的具体内容,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一般来说,小规模企业在进行采购的任务时是交给企业的出纳去完成的.因此有很多小规模纳税人的财务人员对于购买商品这个类型的财务知识了解的不够透彻.没关系,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于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商品的会计分录怎么做的具体内容,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商品收到订单会计分录如下:
借:采购的商品科目
贷:应付账款
付款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拨入专项经费
借:银行存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
借:材料采购等
贷:银行存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的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这里需要要注意三点:
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期间为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营业执照尚未办理税务登记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
二、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
只要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过增值税,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得抵扣。
三、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已经取得了生产经营收入却隐瞒收入,即使没有申报缴纳过增值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专用发票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文的规定,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可以认证抵扣。
如果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或稽核比对,需销售方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规定,纳税人在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选择“所购货物或劳务、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或“所购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上一篇:小区业主委员会会计分录要怎么做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