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现在关于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的备考进度进行到哪一阶段了,按照现在的时间进度来看大家现在的第二阶段备考应该已经进入收尾阶段了,有的基础好的小伙伴应该已经开始了第三阶段了备考了,小编在下文为大家准备了有关经济法基础的习题,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理解的话可以在线咨询我们的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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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个人转让著作权所得
B. 国家规定的福利费
C. 保险赔款
D. 退休工资
【答案】A
【解析】个人转让著作权所得,免征增值税,但不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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