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务进行汇算清缴时,发现了汇算清缴在做账时发现之前记的成本没有发票,那么有成本无发票怎么做汇算清缴调减,没有的话怎么进行清缴调减呢,还有更多的内容,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内容,想要学习和了解的小伙伴们一起来看看下文吧,希望小编的分享可以帮助到大家哦。
在财务进行汇算清缴时,发现了汇算清缴在做账时发现之前记的成本没有发票,那么有成本无发票怎么做汇算清缴调减,没有的话怎么进行清缴调减呢,还有更多的内容,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内容,想要学习和了解的小伙伴们一起来看看下文吧,希望小编的分享可以帮助到大家哦。
(一)在一定的日期汇算清缴前取得有效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因此,只要企业在一定的日期时汇算清缴前,能够提供该批材料的有效票据凭证,即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否则2017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不得扣除。
(二)在一定的日期时汇算清缴后取得有效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案例:
发生的成本,汇算清缴时仍没有收到发票,是否调增
我公司2016年发生的成本,到现在汇算清缴时仍没有收到发票,是否需要调增处理?以后年度取得发票,是否还可以调减?怎么调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所以您公司发生的成本,在汇算清缴结束前仍未取得发票的,需要纳税调增。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所以,您公司调增的成本,在以后的5年内取得发票的,可以通过专项申报和说明后,可以追补调减2016年的应纳税款。
延伸阅读:
上一篇:汇算清缴如何调减成本
下一篇:企业汇算清缴怎么申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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