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税项目、免税项目、零税率项目都是属于增值税纳税方面比较特殊的方面,关于不征税、免税和零税率在票据使用上有什么区别,小编在下面文章中做了详细的整理与分享,对下文内容有疑问的朋友,可以一起来阅读文章,学习了解更多知识点哦!
不征税项目、免税项目、零税率项目都是属于增值税纳税方面比较特殊的方面,关于不征税、免税和零税率在票据使用上有什么区别,小编在下面文章中做了详细的整理与分享,对下文内容有疑问的朋友,可以一起来阅读文章,学习了解更多知识点哦!
1、非应税项目:发票以外凭证
2、应税项目(含免税项目、零税率项目):发票(但是免税项目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另有规定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九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第十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除外)……不属于应税项目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开具普通发票;特殊情形: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另外,零税率虽然并未完全限制开具专用发票(“《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第七条: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但是由于开具发票须与适用税率相符,零税率专用发票即使开具,则票面税额依然为零,相当于可以抵扣税额为零,其实与开具普通发票是一样的。
开具发票时,免税项目税率或者征收率栏用“***”表示免税,零税率项目税率选择为“0”,其他征税项目依法填写税率或者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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