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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量留抵退税有关政策规定

发布时间:2020-10-28 16:26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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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疫情原因,很多企业面临破产的风险,为了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国家出台了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量留抵退税有关政策,那么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量留抵退税有关政策规定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小编今天在下文做了具体的整理与分享,对此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一起阅读文章,做一个大致的学习与了解!

2020年疫情原因,很多企业面临破产的风险,为了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国家出台了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量留抵退税有关政策,那么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量留抵退税有关政策规定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小编今天在下文做了具体的整理与分享,对此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一起阅读文章,做一个大致的学习与了解!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量留抵退税有关政策: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条所称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

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关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量留抵退税有关政策规定,今天就暂时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啦,希望上文内容可以给大家带来一起启发与帮助!会计教练每天在这里为大家分享最前沿的财税资讯,还有专业的财税知识点分享,大家可以来会计教练进行学习与咨询,希望我们能成为您会计学习路上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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