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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代扣代缴车船税的会计分录

发布时间:2020-09-27 09:02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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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车辆业务的保险机构可以作为车辆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依照法规规定,可以依法对车辆的车船税进行代理收缴的工作。那么保险公司代扣代缴车船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小编将详细内容整理好分享在下方了,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一起来看看。

从事车辆业务的保险机构可以作为车辆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依照法规规定,可以依法对车辆的车船税进行代理收缴的工作。那么保险公司代扣代缴车船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小编将详细内容整理好分享在下方了,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一起来看看。

缴纳交强险时,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做会计分录的规定如下:

车辆强险及车船税都属于企业的管理费用。

1、给保险公司支付车辆强险费(计入财产保险费中)时

借:管理费用——公司经费

贷:银行存款

2、交纳车船税时(车船税应交税务部门,保险公司只是代收代缴)

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船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车船税是以车船为征税对象,向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义务人:在我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征税范围:

是指在我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和船舶。

车辆、船舶是指

1.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计税依据的确定:整备质量、净吨位、艇身长度等计税单位,有尾数的一律按照含尾数的计税单位据实计算车船税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与代缴纳

1.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应纳税月份数=1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月份)+1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3.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保险公司代扣代缴是计入到管理费用科目中。通过阅读上文,想必大家对于保险公司代扣代缴车船税的会计分录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这个问题仍有疑问的,可以随时联系我们的在线客服老师,想学习更多课程内容,扫描右上方二维码,添加老师微信,咨询更多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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