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财务工作中是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分的,两者的工作内容是有很大区别的。特别是对于增值税发票的处理,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要如何做账呢?今天我们先来看看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如何处理吧?
在日常的财务工作中是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分的,两者的工作内容是有很大区别的。特别是对于增值税发票的处理,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要如何做账呢?今天我们先来看看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如何处理吧?
如果购货单位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抵扣联应由销货单位留存。(国税函【2006】479号)
小规模纳税人无需取得该联次,应将抵扣联退还销货单位留存。
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月代开发票金额合计未超过10万元,税率栏次显示***的情况:
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相关政策确认当期销售额适用的征收率,准确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对应栏次。
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将当期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当期若发生销售不动产业务,以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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