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可以说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必备的技能,作为税务员一定要处理好日常的税务工作,避免一些税务风险,为企业纳税人创造更好地纳税信用。现如今合伙企业越来越多,因此作为合伙企业的税务员知道怎么进行缴纳税费吗?本文主要为大家分享的是税务知识就是合伙企业如何纳税?感兴趣的,一起学习吧!
纳税申报可以说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必备的技能,作为税务员一定要处理好日常的税务工作,避免一些税务风险,为企业纳税人创造更好地纳税信用。现如今合伙企业越来越多,因此作为合伙企业的税务员知道怎么进行缴纳税费吗?本文主要为大家分享的是税务知识就是合伙企业如何纳税?感兴趣的,一起学习吧!
增值税:以合伙企业名义纳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先分后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脱[2008]159号) : 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脱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激坊企业所得院。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职“先分后税"的原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二条规定:
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
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合伙人如何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包括纳税人的确定、合伙企业所得的确定、亏损的结转、所得的分配、合伙人个人所得税优惠的享受等一系列问题,涉及到的文件规定较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首先,先看一下一般规定。
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文件规定:实行查账征税方式的合伙企业改为核定征税方式后,在查账征税方式下认定的年度经营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不得再继续弥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文件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四)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但是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其次,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股息、红利的处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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