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绑定账号

您的微信还未绑定账号,请使用您的手机号绑定现有账号或创建新账号

微信登录

扫码登陆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登录即表示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未注册用户扫码即可成功注册

登陆 注册 忘记密码

赞助费收入是否属于教育服务收入

发布时间:2020-08-25 15:59来源:会计教练

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领免费福利
初级公众号

赞助费收入是否属于教育服务收入?根据政策规定,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但是以学校名义收取的赞助费等不在免税范围。具体内容尽在下文,快来跟小编一起阅读下文吧!

赞助费收入是否属于教育服务收入?根据政策规定,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但是以学校名义收取的赞助费等不在免税范围。具体内容尽在下文,快来跟小编一起阅读下文吧!

问:我们是浙江温州的一所中学。我们从事的是初级中等教育及高级中等教育,但每年都向一些特殊学生收取的赞助收入。这些赞助收入与相当于学生的学费。请问我们学校的赞助费收入能否作为教育服务收入免增值税呢?

答: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赞助费收入是否属于教育服务收入?对于这个问题,不知道看过上文的你,有没有一个大致的认知与理解?会计教练每天陪您学点会计,积少成多,聚沙成塔,助力您的财会事业步步高升!在文章下方扫码,微信添加会计教练老师,可以免费领取会计学习资料和试听课程,快来学习吧!

京ICP备16061061号-1 | 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会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