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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5%征收率增值税申报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20-08-03 16:08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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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为大家介绍“小规模纳税人5%征收率增值税申报案例分析”内容,按照最新国家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更多相关财会知识,小编在下文为大家做了详细的整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一起来看看哦!

本文主要为大家介绍“小规模纳税人5%征收率增值税申报案例分析”内容,按照最新国家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更多相关财会知识,小编在下文为大家做了详细的整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一起来看看哦!

5%征收率申报案例

案例:

深圳小规模纳税人从事不动产出租业务,2020年第二季度自行开具了5%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对应不含税销售金额为20万元,自行开具5%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对应不含税销售金额为20万元,无其他扣除项目。

分析: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以下称2019年13号公告)政策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因该纳税人2020年二季度增值税普通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收入合计为40万元,超过30万元,不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本期应纳税额为:400000*0.05=20000元;

以上就是“小规模纳税人5%征收率增值税申报案例分析”的全部内容啦,不知道看完上文之后,大家有没有掌握这些新的知识点呢?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会计的学习与成长,虽然过程是难免枯燥与困难,但是结果是可以预知的光明坦荡,想要学习会计知识的朋友,快来会计教练找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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