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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运输相关凭证抵扣的最新规定

发布时间:2020-06-28 14:40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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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增值税纳税人的处理都发生了变化,特别是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上。根据最新的规定,其中有关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是可以进行抵扣的。旅客运输相关凭证抵扣的最新规定详细内容,请看下文详解!

为了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增值税纳税人的处理都发生了变化,特别是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上。根据最新的规定,其中有关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是可以进行抵扣的。旅客运输相关凭证抵扣的最新规定详细内容,请看下文详解!

旅客运输相关凭证抵扣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需要注意的是:“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合法有效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的或依据其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相关内容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

旅游运输发票抵扣增值税的规定

今天小编的分享就要结束了。关于旅客运输相关凭证抵扣的最新规定,相信大家都了解了。各位会计人员想要做好会计工作,会计实操的学习是很有必要的,想要提升能力的小伙伴,可以咨询文章底部老师微信,来免费体验相关课程视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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