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属于非独立法人的企业组织,企业所得税汇入总公司汇算清缴处理,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的企业组织,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因此有些企业把部分分分公司转变为子公司。那么分公司转为子公司的法律属性是什么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分公司是属于非独立法人的企业组织,企业所得税汇入总公司汇算清缴处理,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的企业组织,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因此有些企业把部分分分公司转变为子公司。那么分公司转为子公司的法律属性是什么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分公司转为子公司,在法律上,属于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将现有公司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由于原公司继续保留,只是将部分分公司独立出来作为新的公司,因此该业务属于“存续分立”,示意图如下。
在分公司转变为子公司的过程后,原总公司的债权债务或原以分公司名义的债权债务可由原公司和新成立的子公司分别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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