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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捐赠增值税处理方法

发布时间:2020-06-08 11:06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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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生有公益性捐赠行为时,相关的财务人员在会计上按捐赠全额及相关税费计入营业外支出的,这一点希望各位小伙伴在做账的过程中要了解。今天本文的内容将为大家分享的是公益性捐赠增值税处理方法,不了解的小伙伴,欢迎大家参阅接下来的文章内容。

企业发生有公益性捐赠行为时,相关的财务人员在会计上按捐赠全额及相关税费计入营业外支出的,这一点希望各位小伙伴在做账的过程中要了解。今天本文的内容将为大家分享的是公益性捐赠增值税处理方法,不了解的小伙伴,欢迎大家参阅接下来的文章内容。

公益性捐赠增值税处理方法

公益性捐赠增值税如何处理?

(1)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分八款对八种不同的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作了明确规定。其中第八款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也即实物捐赠应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征收增值税。

(2)《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问题解答》(财会〔2003〕29号)规定,企业发生对外捐赠经济事项,对捐赠的资产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即税法规定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流转税及所得税。

(3)财税〔2008〕104号文件规定,自2008年5月12日起,对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给受灾地区的,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会计和税务处理差异

在会计上按捐赠全额及相关税费计入营业外支出,而税法规定了符合条件的捐赠税前扣除的比例限制等,由此形成了捐赠扣除的会计和税法规定之间的永久性差异。这种差异一经形成,就应按照税法规定的数额税前扣除,超过税法规定扣除部分,直接调增捐赠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案例:2013年,某企业将自产产品1000件(成本单价100元,单价150元)通过减灾委员会向雅安地震灾区捐赠。当年度不包括以上捐赠业务的利润总额为5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25%,增值税税率17%,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注:在国家税务总局对雅安尚未出台新的优惠政策之前,捐赠支出所得税暂按12%的扣除,按17%缴纳增值税)。

对外捐赠时的账务处理(单位:万元):

借:营业外支出12.55

贷:库存商品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

本年利润=50-12.55=37.45(万元),税法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为37.45×12%=4.494(万元),捐赠支出纳税调增额为12.55-4.494=8.056(万元),对外捐赠视同销售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10=5(万元),该企业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37.45+8.056+5)×25%=50.51×25%=12.63(万元)。

上述文章有关公益性捐赠增值税处理方法,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有关增值税处理的问题,可以咨询图片上的专业答疑老师哦。会计做账人员想要领取常用实操资料的小伙伴,也可以免费领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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