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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

发布时间:2020-06-03 17:34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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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内容是“企业所得税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此文章从政策公告出发,具体整理介绍2020年企业所得税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也许本文可以给各位朋友带来新的收获与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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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根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企业所得税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按照8号公告第四条规定,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应当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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