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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设备一次性扣除政策

发布时间:2020-06-03 17:28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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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内容是“企业所得税设备一次性扣除政策“,此文章从政策原文和申报填表两个个方面具体的整理介绍2020年企业所得税设备一次性扣除政策,也许本文可以给各位朋友带来新的收获与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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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原文

根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相对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本公告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取消了“符合条件企业的相关设备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500万元的金额限制。

企业所得税设备一次性扣除政策


2.申报填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按照8号公告第一条规定,适用一次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在优惠政策管理等方面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46号)的规定执行。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将相关情况填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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