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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取得的境内、外所得,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发布时间:2020-06-03 11:41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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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刚走,六月份的个税汇算又来了,温馨提醒本月15号之前,要完成个税汇算哦!不过今天解答的主要内容是“个税汇算:取得的境内、外所得,如何计算应纳税额”,如果你感兴趣的话,可以跟小编一起具体了解一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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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取得的境内、外所得,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居民个人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计算规则如下:一是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与境内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二是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经营所得,应当与境内经营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三是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不与境内所得合并,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需说明的是,居民个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依法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并根据中国税法相关规定计算其应纳税额。同时,居民个人来源于境外的经营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出的亏损不得抵减经营所得的盈利,这与境内经营所得的计算规则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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