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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额纳税申报表填写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0-04-21 15:38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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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工作的过程中都是需要处理一定的税务内容以及表格内容,因此各位会计人员也是需要对这些知识内容全面进行学习处理的,所以为了大家能够对税务表格的知识内容全面学习,小编今天就主要为大家总结了有关定期定额纳税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的知识内容。

会计人员工作的过程中都是需要处理一定的税务内容以及表格内容,因此各位会计人员也是需要对这些知识内容全面进行学习处理的,所以为了大家能够对税务表格的知识内容全面学习,小编今天就主要为大家总结了有关定期定额纳税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的知识内容。

1、销售额、营业额、代开普通发票额按月不超过2万元(含2万)或按季不超过6万元(含6万)的,系统自动对城建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增值税、消费税除外)进行申报,纳税人无需进行申报操作;

2、销售额、营业额、代开普通发票额按月超过2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按季超过6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的,需进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基金零报。

3、销售额、营业额、代开普通发票不含增值税额按月超过10万元的,按季超过30万元的,需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进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个人所得税申报;若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自动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50%(鲁财税[2019]6号)。

4、代开专票按月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季30万元(含30万)以下的,须申报城建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若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城建税自动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50%(鲁财税[2019]6号)。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主要为各位会计人员总结的有关定期定额纳税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的知识内容了,各位会计人员还想掌握更多实操处理的课程内容,欢迎咨询关注我们,在会计行业学习更多实操的知识内容,在会计行业取得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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