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和核定征收企业是不能享受加计扣除的,想必小伙伴们对这个问题是很清楚的。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要在年报前备案吗?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的,应当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将留存备查资料整理完成,以备有关税务机关进行核查。
非居民企业和核定征收企业是不能享受加计扣除的,想必小伙伴们对这个问题是很清楚的。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要在年报前备案吗?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的,应当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将留存备查资料整理完成,以备有关税务机关进行核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第四条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见附件)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第五条规定,主要留存备查资料由企业按照《目录》列示的资料清单准备,其他留存备查资料由企业根据享受优惠事项情况自行补充准备。
第六条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的,应当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将留存备查资料归集齐全并整理完成,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研发费用税前扣除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以下三类企业不能享受加计扣除:
一是非居民企业。
二是核定征收企业。
三是财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五月又发布了财税〔2017〕3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上述文章小编整理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适用范围以及计算方法,相信会对大家的做账有用的。今天的内容就到此结束了。对于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要在年报前备案吗,都清楚了吧。更多有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问题,欢迎咨询网页上的在线答疑老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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