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外贸企业在我国建立生产加工企业,所以自然而然原采莲要配送到生产加工企业来生产,成品完成后,再出口国外。那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生产加工企业出口退税,会计怎么做账处理?
很多外贸企业在我国建立生产加工企业,所以自然而然原采莲要配送到生产加工企业来生产,成品完成后,再出口国外。那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生产加工企业出口退税,会计怎么做账处理?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相关会计做账处理方法:
一、生产加工企业出口退税时,应纳税额为正数,即免抵后仍应缴纳增值税,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此时,会计做账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二、生产加工企业出口退税时,若是应纳税额为负数,就是表明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时,就可以全部退税,免抵税额为0。此时,会计做账处理如下: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三、应纳税额为负数,表明企业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时,可退税额为留抵税额,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留抵税额。此时,会计做账处理如下:
借:应收补贴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四、生产加工企业出口退税账务处理是会计实务中的一个难点,目前,我国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税法上,对“免、抵、退”税办法有三步处理公式: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售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留抵税额;
2,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出口退税基本构成要素:
出口范围:包括出口企业范围和货物范围。其中出口企业范围包括外贸企业、工贸企业、生产企业和特定企业。出口货物范围主要是依照税法规定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货物。
税种:增值税和消费税。
出口退税常见税率:
17% 指机械设备电器及电子产品、运输工具、仪器仪表等四大类机电产品。
15% 指服装以外的纺织原料及制品 ,四大类机电产品以外的其他机电产品及法定税率为17%的部分货物。
13% 主要是指现行征税率为13%的货物。
6% 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准予退税的货物,除农产品执行5%的退税率外,其他均按6%办理退税。
5% 农产品出口退税率为5%。
以上生产加工型企业出口退税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办理业务有所帮助想要学习更多出口退税实务课程,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 ,超值做账课件大礼包等你来拿!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