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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消费税处理的特殊情况

发布时间:2020-04-02 13:51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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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在处理的过程中是有着相关的特殊情况需要我们注意的,如果各位会计人员想要对这些特殊情况有全面的整理学习,那就一起来看看小编今天为大家总结的有关卷烟消费税处理特殊情况的知识内容吧!

消费税在处理的过程中是有着相关的特殊情况需要我们注意的,如果各位会计人员想要对这些特殊情况有全面的整理学习,那就一起来看看小编今天为大家总结的有关卷烟消费税处理特殊情况的知识内容吧!

(1)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卷烟应当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牌号规格的卷烟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

(2)卷烟由于接装过滤嘴、改变包装或其他原因提高销售价格后,应按照新的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

(3)委托加工的卷烟按照受托方同牌号规格卷烟的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征税。没有同牌号规格卷烟的,一律按卷烟最高税率征税。

(4)残次品卷烟应当按照同牌号规格正品卷烟的征税类别确定适用税率。

(5)下列卷烟不分征税类别一律按照56% 卷烟税率征税,并按照定额每标准箱150 元计算征税:① 白包卷烟;② 手工卷烟;③ 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和个人生产的卷烟。

虽然这看似与消费者关系不大,但是这被征收的消费税是会从香烟销售价格中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的,但是商户是无权再上消费者额外征税的,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是要正确区分情况,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今天整理的有关卷烟消费税处理特殊情况的内容就到这里了,各位会计人员还想学习更多相关的知识内容的话,可以咨询我们,领取更多会计实操课程内容,全面的学习更多有关实操的知识点,从而提高自己的会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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