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的社会越来越注重教育,因此很多人员为了提高自己在社会上的竞争力,也是会选择继续教育,学习更多的知识内容,但是在会计人员来说继续教育也是涉及到有很多相关内容需要处理的,而小编今天也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方式的知识点,那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现在我们的社会越来越注重教育,因此很多人员为了提高自己在社会上的竞争力,也是会选择继续教育,学习更多的知识内容,但是在会计人员来说继续教育也是涉及到有很多相关内容需要处理的,而小编今天也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方式的知识点,那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对学历继续教育,采取凭学籍信息定额扣除方式。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学籍、考籍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由接受教育的纳税人本人扣除。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对学历继续教育,采取凭学籍信息定额扣除方式。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学籍、考籍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主要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方式的知识点,并且税务的内容处理学习对于各位会计人员的工作也都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各位会计人员对相关的知识点全面学习也是非常有必要的,也能够全面的提高自己实操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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