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从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而且3年内还免征个人所得税。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开办的企业,只要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的60%以上,3年内免征增值税,这些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关于规定,小编已经放在军队的转业干部开汽修厂能享受免税政策吗,一起来看看吧!
1.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2.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文件并未规定从事个体经营的开始时间,因此虽然之前是安置就业,但只要他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之后从事个体经营就可以按照财税〔2003〕26号优惠执行。
根据最新规定,现行的增值税税率分别为13%、9%、6%,0%。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上文讲了军队转业干部享受个税和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同时还放出了增值税的税率,但是在文中有提到这些规定没有指定从事个体经营的开始时间,只要有证件就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执行,对这种免税情况的报表填写有哪里不会可以问问军队的转业干部开汽修厂能享受免税政策吗中的会计教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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