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发票会附带清单,但不是硬性规定,所以工程类发票可以开具清单吗的答案是不需要,要是有规定说“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就按照规定办理即可,关于建筑工程建设发票明细是怎么开具还是看看下文。
不需要
对于工程建设安装服务的建筑类企业开具发票,只有硬性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工程发票开具需要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一份,然后提供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并提供付款方(建业公司)对建安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建安合同,还有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建筑工程建设发票明细开具的地点是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也就是建筑公司是是属于哪个税务机关管理的,就去哪个税务机关开具,一般是地税各办税服务大厅,如果还不清楚的,可以通过拨打12366电话咨询.
开具建筑业工程建设发票所需资料
(1)如果项目规模(工程价款50万元)以下的:
1、代开发票申请表(需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2、合同复印件;
3、施工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4、付款证明原件(需双方加盖公章);
5、外经证原件(外来建筑);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规模(工程价款50万元)以上的或分包工程,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
1、施工方项目登记表、建设方项目登记表(需盖章确认);
2、付款证明原件(需双方加盖公章);
3、建设方和施工方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按规定不需要税务登记的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有分包的还需提供总分包合同,分包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分包方开具的发票原件、复印件,税票原件、复印件。
建设工程的建设发票开具时需要的资料是根据工程价款多少而定,以50万为分水岭,以下有代开发票申请表、合同复印件、施工方营业执照复印件、付款证明原件(需双方加盖公章)、外经证原件(外来建筑)、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等,那50以上的呢?应该提供什么资料,可以看看工程类发票可以开具清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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