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和会计在工作上虽然是不同人员担任,但是在业务处理上是存在交涉情况的,比如出纳和会计需要传递原始单据,首先是需要出纳将原始单据传给会计,因为出纳只做和银行现金相关的收付账务,一般是一个星期向会计传递一次单据,会计现场收单据就可做账了,详细的就请阅读出纳和会计之间要怎样传递原始单据的讲解。
1、是出纳先得到原始单据,传给会计。
2、与收付有关的记账凭证,照理说应该是出纳做,不过大多数公司的出纳都不是专业出身,因此一般由出纳登记过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后,全部交给会计做账。
3、一般不用签字,因为现金,银行存款帐上都要登记,没有原始凭据是登不了帐的,登过以后当然都拿给会计了。
4、不怕麻烦的话,用EXCEL造个单据移交单,每个星期或者10天给会计传递一次单据,让会计签字就行了。
5、或者跟会计约个移交单据的时间,交过以后他立刻可以做账即可。
6、一般都是出纳将单据保存到会计做账日,现场收单据,立刻做账即可。
一、会计与出纳之间的日常单据交接必须签字确认
出纳人员必须在当日下班前做好连表格及原始单据交会计审核,会计审核无误后签字返回一份给出纳。表格式样如下:
本表有出纳制作,会计复核签字;本表至少一式两份,也可以根据需要确定制作份数,分送需要掌握公司资金变化的财务负责人或总经理等。银行收付款单据移交也可以按该表格式制作,只是需要把表头改一改即可。
二、出纳付款依据的移交
实务中,有些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和无资金预算的单位,报账人员喜欢直接找出纳付款,而出纳由于本身遗失最后赔钱的事情也是时有发生等。因此,对于管理规范的企业应由资金管理岗向出纳传递付款依据而不是报账人员直接找出纳。
三、收款凭据的传递
在日常工作中,出纳可能会收取一些现金,必然会开具收款收据。对于非ERP等系统制作的收据,应该由会计人员在使用前登记,并保证编号是连续的,作废的必须全部联次保留。系统制作收款收据的,删除、修改、作废的权限应该严格控制,并且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收款收据操作记录,如发现有删除、修改、作废,必须查明原因并登记。
所有收款收据由出纳填制好以后,交财务印章管理人员加盖印章(财务印章不能由出纳管理)后交交款人一份,一份交出纳做账使用。
四、原始单据上印记的加盖
出纳人员应及时在已经收款的收据上加盖“现金收讫”、“银行收讫”,在已经支付的单据上加盖“现金付讫”、“银行付讫”。会计人员在审核出纳移交单据时,也应审核是否加盖。
看完上文的内容相信各位应该都清楚了出纳和会计之间要怎样传递原始单据,还对交接工作中的一些注意事项做了说明,大家仔细看看,看完如果还有其他疑惑可以通过关注我们会计教练的官网,来学习更多出纳实操知识!会让大家熟练掌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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