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作为会计人员中的一类,主要是对银行和现金有关业务的处理,其中出纳还可以兼任一些财务工作,其中就包括固定资产明细账登记,但是不能兼任稽核和收入、费用等工作,不然就违反了会计规定,具体的内容就来看下文出纳员是否能兼任固定资产明细账的登记的讲解得知。
出纳是可以兼任固定资产明细账登记的。出纳不得登记总账以及收入、费用类明细账,可以登记存货类明细账及固定资产明细账。日记账是出纳必须登记的。
《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许可权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根据上述规定,价值管理职能(记账人员)与实物管理职能(财物保管人员)属于不相容岗位,应进行分离。财务部门可以作为一个机构去同时管理这两个岗位,但两个岗位不应该由同一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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