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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12-25 15:52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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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有哪些?土地增值税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常见的,那么作为土地纳税人,该如何来对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呢?清算时有哪些条件要求吗?今天小编整理了有关土地增值税的征管方式以及相关的清算条件,有负责这方面工作的小伙伴,来看吧,会对大家处理相关税务工作有帮助的。

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有哪些?土地增值税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常见的,那么作为土地纳税人,该如何来对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呢?清算时有哪些条件要求吗?今天小编整理了有关土地增值税的征管方式以及相关的清算条件,有负责这方面工作的小伙伴,来看吧,会对大家处理相关税务工作有帮助的。

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有哪些

土地增值税清算需具备哪些条件?

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纳税服务,加强土地增值税政策宣传辅导。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对纳税人清算申报的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增值额、增值率以及税款计算等情况进行审核,依法征收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征管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上述有关“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有哪些”的内容,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了。好了,如果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欢迎咨询右方在线客服吧。如果大家在工作中,有任何有关会计工作的问题,可以咨询在线答疑老师哦,或者通过关注页面上方公众号,来给我们留言,会有老师及时为大家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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