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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最新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9-12-23 14:33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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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政策几乎年年都会有所改变,但是改动都不是太大,都是对以往政策不足的改变,本次新的优惠政策可以说是非常鼓舞人心了,好多政策对小规模企业非常有利,具体都有哪些,接下来一起看一下吧!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答疑老师.

纳税政策几乎年年都会有所改变,但是改动都不是太大,都是对以往政策不足的改变,本次新的优惠政策可以说是非常鼓舞人心了,好多政策对小规模企业非常有利,具体都有哪些,接下来一起看一下!小规模纳税人最新优惠政策吧!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答疑老师.

小规模纳税人最新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最新优惠政策有哪些?

1、免税标准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由9万元提高到30万元)。

2、销售额计算更简单了!不再区分营改增项目和非营改增项目,月(季)销售额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并计算(不动产销售除外)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

3、适用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余额计算销售额。

4、纳税人可以选择按月或按季度为纳税期限,但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5、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取得的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6、连续12个月或连续4个年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都可在2019年内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7、纳税人跨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等,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本公告下发前已预缴的,可以申请退还。

8、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户销售不动产,根据选择的纳税期限分别判断是否需要预缴税款。

9、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但因开具专用发票已缴纳的税款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按规定开句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申请退还;当期因代开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在纳税申报时申请退还。

小规模纳税人最新优惠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第四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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