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部分企业有了利润,还想要省点税,是“鱼和熊掌”都想要呀!
其实前几天刚有朋友在财务群里问这个问题,我是直接调侃她:作为一名财务人,问这样的问题太不专业了,不结合企业实际业务说税务筹划就是耍流氓。
这个问题有同样的难点,没有更详细的实际业务,还真很难说怎么办。
完全不考虑实际业务,唯一能给的解决办法是:让营业规模满足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采用核定征收,那么,有没有进项税发票,至少增值税能少交一些。
再说利润大的事,这是要交所得税。
如果本就是利润很高的行业,在尽可能合法取得费用发票后,剩余的利润依法纳税,是没什么可说的。无非就是想办法就低的所得税税率:
1、让利润不要超过最新政策的标准,尽量减按5%的税率。
2、寻找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地方性政策。
如果是因为虚开发票,没有采购发票导致的利润高,这可就需要小心,不要因小失大。
如果是因为采购降价,没有要对方开采购发票导致的利润高,这就是一个财务测算平衡的问题,如果对方的降价能填平要交的所得税,其实公司还是赚的,就不要再想“歪门邪道”,照规矩纳税比较好,而且,最好能保留完整的采购凭证,确保在税务稽查时,能自证清白。
如果公司的业务特点就是很难拿到采购方的发票,比如从个人手中购买旧货等,可以考虑将公司申请为核定征收,省却发票的事。不过核定征收也不是那么好核定的,通常是比较固定的一些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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