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只有符合条件才能进行开具。相关的规定都有哪些内容呢?相信有不少小伙伴在工作中,都会进行对红字发票的处理,如果不了解开具流程,是无法顺利进行工作的,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具体的操作流程,肯定会大家的工作有帮助的,一起来看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吧!
纳税人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只有符合条件才能进行开具。相关的规定都有哪些内容呢?相信有不少小伙伴在工作中,都会进行对红字发票的处理,如果不了解开具流程,是无法顺利进行工作的,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具体的操作流程,肯定会大家的工作有帮助的,一起来看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吧!
作废专用发票时,在防伪税控系统中需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即可。与作废专用发票相比,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较为复杂。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可以分为购买方申请开具和销售方申请开具两种情况,其处理流程不同,具体如下:
1、前提条件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同时符合:当月、未抄税、未认证或认证不符三个条件)的;
(2)因销货部分退回或发生销售折让的。
2、开具流程
(1)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且《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2)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通过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
《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
《通知单》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通知单》应按月依次装订成册,并比照专用发票保管规定管理。
(3)购买方将《通知单》交予销售方
购买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后将《通知单》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将《通知单》传递给销售方。
(4)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有关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具体流程的整理,今天就到此结束了。以上文章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如果还有疑问的,欢迎咨询右方在线客服吧。同时也可以通过关注我们会计教练的官网,来学习更多会计知识;多多关注吧!如果在工作中,有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答疑客服老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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