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因为某一员工的工作能力突出对退休员工再次返聘到企业工作,那对此返聘的人员取得的工资收入我们要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那返聘离退休人员的工资薪金支出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吗?对这不清楚的同学就来看下文小编的详细解答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相关规定,企业雇用返聘离退休人员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允许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通俗的说,离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可以按规定预扣预缴/汇算清缴时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支出。
返聘离退休人员的工资薪金支出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吗在这篇文章中已经为大家讲述完毕了,其中对退休人员缴纳个税的计算公式做了讲解,那大家看完知道处理这样的事务了吧,若有问题就咨询在线会计老师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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