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企业之间的交易,企业经常会花费大量的业务招待费招待客户,这也是企业的发展中必不可少的费用,这些费用在年度的汇算清缴中是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调整的,那么大家知道详细的业务招待费在汇算清缴中要怎么调整吗,以及业务招待费的内容包括哪些,下文就来对这些问题做出讲解。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金额大于上述两个限额较小限额的部分,需要在调整利润,补缴企业所得税。
一些纳税人对业务招待费的范围、核算、税前扣除等规定不太熟悉,有的甚至把礼品、礼金、回扣、个人消费等支出列入其中,这不仅导致企业所得税计算出现误差,还易产生涉税风险。实践中,业务招待费的支付范围通常界定为餐饮、香烟、水果、食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产生的费用支出。具体范围包括: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赠送纪念品的开支、发生的景点参观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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