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购买车辆之后回去保险公司上保险,保险公司也会代缴车船税,那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有发票吗,代收车船税没有发票可以入账吗,代收的车船税是可以向纳税人开具含有完税信息的保险单,就是纳税人缴纳车船税的证明,对于没有发票,只要去税务局开具相关的发票证明就行了,详细的内容请看下文。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55号)(十二)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应向纳税人开具含有完税信息的保险单,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的证明。纳税人需要另外再开具完税凭证的,保险机构应告知纳税人凭“交强险”保单到保险机构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开具。
依据以上规定,可以凭“交强险”保单到保险机构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开具车船税的完税凭据,同时也可以依据保险单及增值税发票入账处理。
去税务局开具相关的发票证明,发票到了之后就能入账了.
1、给保险公司支付车辆强险费(计入财产保险费中)时
借:管理费用--公司经费
贷:银行存款
2、交纳车船税时(车船税应交税务部门,保险公司只是代收代缴)
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船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相关规定:
自2016年5月1日起,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为此,保险机构营改增后收取保费时将开具增值税发票,为不改变现有的操作办法,再减少对纳税人的影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对车船税征管中有关发票问题进行了明确.
自2016年5月1日起,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滞纳金、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按照2007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免征车船税的有:①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②拖拉机;③捕捞、养殖渔船;④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⑤警用车船;⑥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⑦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和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除此以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税、免税.
根据相关的文件规定,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没有发票就必须要去税务局开局发票证明,然后等到发票到了才可以进行入账。
文章中解释了保险公司代缴代收车船税的一些规定,还写了相关的账务处理,大家在阅读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有发票吗,代收车船税没有发票可以入账吗这篇文章的时候,如果对里面的内容有什么疑问的地方可以找会计教练的老师咨询,老师一定会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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