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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免三减半汇算清缴的税务规定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01-10 09:12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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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从事会计多年的会计人员来说,相信大家对国家的税务法令都是比较熟悉的,因此大家应该都知道什么是两免三减半吧,但是最近有朋友问起两免三减半汇算清缴的税务规定有哪些,那么下面会计教练小编就来对这个问题讲解一下,希望能给会计新手们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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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免三减半汇算清缴

税务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 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 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第十条规定,本通知所称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或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指以集成电路设计或软件产品开发为主营业务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即2011年1月1日后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并经认定取得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资质或软件企业资质的法人企业。

第二十一条规定,在2010年12月31日前,依照财税〔2008〕1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经认定并可享受原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可在本通知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

第二十三条规定,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财税〔2008〕1号文件第一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自2011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以上就是小编对两免三减半汇算清缴的税务规定有哪些的详细解答,大家看完,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在线客服免费答疑,下方会计教练小编还给大家准备了会计工作常用的资料包,点击红色链接即可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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