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汇算清缴期间,对于有些费用还是需要进行税前扣除,那么2022年汇算清缴里专项金扣除怎样申报呢,一共综合所得是有六项,而扣除的时候只能有五项,专项扣除也是有规定的,比如说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的扣除,相关的内容都已经整理好放在下文中了,大家赶紧来看看文章。
在汇算清缴期间,对于有些费用还是需要进行税前扣除,那么2022年汇算清缴里专项金扣除怎样申报呢,一共综合所得是有六项,而扣除的时候只能有五项,专项扣除也是有规定的,比如说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的扣除,相关的内容都已经整理好放在下文中了,大家赶紧来看看文章。
个税汇算清缴,是按个人年度内的所得。
如果18年12月工资在19年1月发,就算到19年所得,19年12月工资在20年1月发,就算20年所得,对吗
是的,因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就是在实际取得所得时,而不是在实际提供劳务时。
所以如果18年12月份的工资在19年1月发,那么这部分的工资在个人所得税上就是属于19年的所得,适用新个税的规定。
那专项扣除项目在19年1月申报了,可以在算18年12月工资时扣除吗
可以,可以在计算时扣除。
1.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多只能扣除五项。
《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可以同时扣除。国发〔2018〕41号并未规定,同一年度内发生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不可以同时扣除。随后国税总局对此答复:“同一年度内只能同时享受一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一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因此,对同时符合此类情形的个人,该年度可叠加享受两个扣除,当年其继续教育共计可扣除8400元(即4800+3600)”,也就是年度内继续教育只能扣除8400元。
3.个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对专项附加扣除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4.个人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5.个人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条件但还未填报个人信息未能享受的,可以在12月份填报后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如果未来得及在12月份填报而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
扣除的注意事项有很多,还有就是个人同时从两个地方取得工资、薪金对专项附加扣除是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大家可以在看看文章中对于专项扣除的内容,有不懂的地方可以直接联系会计教练的老师,想了解更多关于2022年汇算清缴里专项金扣除怎样申报的内容就点击下方的链接免费领取汇算清缴税务筹划资料包!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