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但是很多时候,增值税是可以进行抵减来减少企业支出的,那么各位会计行业的小伙伴都了解购买税控设备的费用抵减增值税的相关内容吗?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以下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但是很多时候,增值税是可以进行抵减来减少企业支出的,那么各位会计行业的小伙伴都了解购买税控设备的费用抵减增值税的相关内容吗?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以下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问:纳税人初次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所支付的费用以及支付的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能否抵减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的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具体规定如下:
一、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
二、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综上所述,想要进行增值税抵减,需要注意增值税税控系统是否为初次购买,那么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购买税控设备的费用抵减增值税的知识点就到这里了,如果大家还有什么想要了解的内容可以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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