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是很多会计人员关注的问题,那么对于这个问题,有很多的小伙伴们都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那么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于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以及相关的知识点内容,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快来看一看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哦~
关于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是很多会计人员关注的问题,那么对于这个问题,有很多的小伙伴们都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那么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于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以及相关的知识点内容,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快来看一看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哦~
1、合伙企业为股东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结转应缴个人所得税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某股东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企业收回股东个人所得税款项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某股东
2、合伙企业为其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根据税法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为股东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应当通过“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进行核算,
然后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结转;
若合伙企业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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