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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的会计分录

发布时间:2019-10-30 09:47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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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的会计分录,现在是有钱的人搞投资,没钱的只能打工,但是投资也是一个技术活,要做好机会。那么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的分录怎么做,做好计划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也可以看清当前形势,今天下班给大家带来的就是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的,一起来了解一下,避免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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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的会计分录

计提当月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的会计分录

一、计提当月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分录为(“/”表示“或”的意思):

借: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在建工程/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折旧

二、投资性房地产在成本模式下的后续计量需要计提折旧,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知识拓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第三条 本准则规范下列投资性房地产:

(一)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三)已出租的建筑物。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一)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

(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第五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企业代建的房地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收入和售后租回,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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