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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企业汇算清缴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1-01-18 15:13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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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居民企业无论是否盈利亏损、减免所得税都需要进行汇算清缴,那么汇总企业汇算清缴是怎么规定的?想要学习了解汇总企业汇算清缴内容的朋友,可以和小编一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的学习认识哦,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很好地帮助到大家的学习与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居民企业无论是否盈利亏损、减免所得税都需要进行汇算清缴,那么汇总企业汇算清缴是怎么规定的?想要学习了解汇总企业汇算清缴内容的朋友,可以和小编一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的学习认识哦,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很好地帮助到大家的学习与工作!

汇总企业汇算清缴是怎么规定的

1、政策规定: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

2、清算要求:

(1)总机构: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由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的总机构,在汇算清缴期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进行汇算清缴。

总机构在汇缴申报资料报送上除正常申报资料外,具体还应报送: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②各地分支机构已预缴企业所得税税票复印件

③汇缴年度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

④总机构及各分支机构职工工资总额情况说明(含职工人数、职工工资总额构成及相关证明、工资发放情况,如企业职工工资与上年相比有重大调整的,应单独说明情况)等相关资料。

(2)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进行汇算清缴,但应将分支机构的营业收支等情况在报总机构统一汇算清缴前报送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核。

这里分支机构是指各地二级分支机构。因为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期预缴企业所得税。

二级机构的判定标准: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3)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及其所属机构的营业收支纳入总机构汇算清缴等情况报送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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