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绑定账号

您的微信还未绑定账号,请使用您的手机号绑定现有账号或创建新账号

微信登录

扫码登陆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登录即表示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未注册用户扫码即可成功注册

登陆 注册 忘记密码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5 10:24来源:会计教练

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领免费福利
初级公众号

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必须遵循的一定的基本原则,规范会计核算工作。为此,国家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目的主要就是就经济业务的具体会计处理作出规定,以指导和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会计核算工作赖以存在的前提条件。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

2009-06-11来源: 会计司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

财会[2009]8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考虑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情况,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号》,现予印发。本解释中除特别注明应予追溯调整的以外,其他问题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

二00九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下载: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doc

立即点击:实操知识专题

超全丰富的做账实操知识汇总,限时免费领取!

延伸阅读: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

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京ICP备16061061号-1 | 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会计培训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