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鱼排养殖业合伙人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想要了解这个问题,可以和小编一起阅读文章,做一个了解哦!
根据有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鱼排养殖业合伙人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想要了解这个问题,可以和小编一起阅读文章,做一个了解哦!
问题:合伙企业从事鱼排养殖销售业务,其自然人合伙人取得的收入是否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是否需要判断该业务是否属于国家限制或者禁止的行业范围?
答:合伙企业从事鱼排养殖销售业务,如符合上述规定的,其自然人合伙人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种植业 养殖业 饲养业 捕捞业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10〕96号)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等有关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以下简称‘四业’),其投资者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以上即是“鱼排养殖业合伙人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分享内容,不知道看完上文之后,大家对于这个知识内容掌握的怎么样了?若是大家对本文内容存有疑问,或者想要学习和了解更多内容,可以来会计教练咨询我们的答疑老师,为您做答疑解惑哦!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