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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计入营业外收入的税额是按3%还是1%

发布时间:2020-09-26 15:46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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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0年开始,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从3%降至为1%,这条税收减免政策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为此,很多小伙伴在报税环节都存有各种问题,比如,小规模纳税人计入营业外收入的税额是按3%还是1%呢?如果有不会处理的,今天就看看下文详细的计算方法吧。

从2020年开始,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从3%降至为1%,这条税收减免政策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为此,很多小伙伴在报税环节都存有各种问题,比如,小规模纳税人计入营业外收入的税额是按3%还是1%呢?如果有不会处理的,今天就看看下文详细的计算方法吧。

小规模纳税人计入营业外收入的税额怎么计算?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计征,若符合小微普惠免税优惠政策,账务处理时,计入营业外收入的税额是按【1%】征收率换算后的应纳税额。

2020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的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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